台北市嬰幼兒物資交流中心

提供玩具借用的服務,當到中心開通會員功能後,即能啟用玩具借用的服務,並能透過本網站搜尋欲借用玩具的相關資訊(關鍵字、分類、玩法說明等…)。

本中心以孩子為會員申請人,每名孩童每次可借用2件,每次借期14日,得利用網路系統(登入會員)續借1次。

 

玩具借用時間:

週二~週日

上午場  09:30-12:00

下午場  14:00-17:00

每週一及政府公告之放假日為休館日,將不開放借用玩具之服務。
若遇導覽服務,則當日亦不開放一般民眾入館體驗及借用玩具,惟可歸還玩具。
物資借用規定:

請家長務必攜帶孩童之健保卡或會員證至本中心進行物資借用服務。
每人每次可借用物資2件,每次借期14日(次日始計算),得利用網路系統(登入會員)續借1次,
歸還時務必親自至本中心人員清點無誤後,方可再行借用其他玩具。
所歸還之玩具將無法立即做借用,需經清潔、消毒後,方可於下一場次借用。
會員逾期停權(借)日數,將依以下規則行之:
● 停權(借)日數:借用數×逾期天數×停權倍數(2倍)
範例:
★ 小明借了一件玩具,逾期1天:
1     1 (件玩具)×1 (天逾期)×2 (停權倍數)=2 (天停權)

★ 小華借了兩件玩具,皆逾期1天:
  1   2 (件玩具)×1 (天逾期)×2 (停權倍數)=4 (天停權)

5. 停權當日,將無法使用玩具借用之功能,至停權(借)日結束後一天,方可行使玩具借用功能。

6. 歸還玩具經察毀損、遺失等情形,將會進行註記,惟註記三次後,系統將逕予停權(借)三個月以作懲罰。

7. 請遵守並珍惜玩具使用方法,若有損壞、遺失、破損…,經勸導後仍不予配合者,

本中心得立即停止物資之借用並撤銷會員。

8. 請在本中心開放時段結束前,主動歸還所借用之玩具。

20181207吉利幼兒園.jpg (1024×1024)

我很喜歡這樣的概念

資源整合再利用也可以教育下一代環保的概念喔

重要是不用再一直花錢買玩具了喔 ㄎㄎ

有空可以去看看喔 在善導寺五號出口

記得帶小朋友的健保卡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龍戰於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